臺中輕航機降落觸樹木墜毀 業者管理疏失、操作證逾期釀禍
▲臺中輕航機事故現場機體位置圖。(圖/運安會提供)
記者周湘芸/臺北報導
臺中市烏日區「旺偉飛行休閒俱樂部(太亞航空協會)」去年7月發生一起輕航機墜毀事故,造成1名飛行教官及1名新加坡女乘客從約2樓高處墜落,釀2人受傷。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公佈事故調查報告,發現主因業者疏於管理活動場地,導致樹木突入須淨空範圍,且業者申請的跑道長度不足、事故操作人操作證逾期後仍從事飛航活動。
運安會表示,臺中市烏日區一架Savannah S型超輕型載具去年7月落地時,墜毀於13跑道頭北側樹林。經調查,業者對於活動場地附近,影響跑道轉接面及進場面的樹木疏於管理,致樹木突入須淨空範圍。事故當時活動場地上方可能存在一風向風速變化較爲明顯的區域,造成載具向左滾轉後偏離航道,左翼碰觸高於進場面樹木而墜毀。
運安會也說,事故操作人操作證逾期後仍從事飛航活動,且業者申請的跑道長度不足、固定障礙物未符淨空範圍要求、活動場地管理不良,以及未通報事故、自行移動拆解事故載具殘骸等作爲,皆顯示其對於法規遵行亟待改善。
此外,運安會指出,烏日活動場地呈現有障礙物高於跑道進場面與轉接面情形,未符合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的飛航安全範圍標準,民航局對於太亞活動場地的申設審查及檢查,應完整考量實務運作狀況,以維護飛航安全。
運安會針對此次事故提出運輸安全改善3項建議,其中,要求業者確實遵行各項法規、標準程序及協會活動指導手冊,進行超輕型載具活動;建議民航局檢討超輕型載具活動相關審查及檢查機制,以完善超輕型載具管理,另督導業者確遵各項法規、程序及手冊進行超輕型載具活動。
民航局表示,事故發生後立即暫停該協會飛航活動,針對肇事航空器操作人教練操作證逾期部分,民航局完成調查後,已於去年12月12日依民航法裁罰6萬元。
民航局也說,已要求所有活動團體重新檢視活動場地及人員、航空器。除場地淨空範圍需符合法令規定,活動前應確實檢查人員需由合格操作證,也要求落實維護載具操作安全、加強載具與發動機檢查,各項維護記錄應登載並保存,以確保活動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