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婦騎機車路過故障紅綠燈遭撞身亡 獲縣府94萬國賠

彰化縣福興鄉沿海路五段與144線交叉路口去年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61歲吳姓婦人不幸身亡,此處號誌爲彰化縣府管轄,經彰化縣國家賠償審議委員會審查相關資料,確認彰化縣府應負賠償責任,今年9月已與家屬協議支付國家賠償金94萬元。

警方調查,去年6月1日清晨5點40分,吳婦騎乘機車從鹿港返回福興家中,行經沿海路五段與144線交叉路口時,當時紅綠燈號誌未亮,她繼續行駛,與號誌綠燈直行的一輛小貨車發生碰撞,婦人倒地送醫,但急救後仍不治。警方勘驗監視器,發現事故前後約10分鐘,此路口的紅綠燈確實完全未亮,而在調查後小貨車司機未遭起訴。

彰化縣府行政處指出,家屬於今年4月提出國賠申請,縣府依程序查驗事故監視器及相關資料,送國家賠償審議委員會審查,確認縣府應負賠償責任。審查過程依據彰化縣國家賠償事件賠償計算基準及相關處理要點,綜合考量申請人身份、經濟狀況及所受損害程度,並扣除與有過失的部分,最終雙方協議賠償金額爲94萬元。

彰化縣議員凃淑媚表示,吳婦的丈夫在妻子過世之後曾與她通電話詢問關於尋求國賠的可能,但他後來自己也因病過世,爲完成生前心願,她透過村長協助吳婦子女提出申請,今年9月初縣府已完成撥款,雖無法挽回生命,但對家屬而言是一分慰藉,也讓逝者的權益獲得部分補償。

彰化縣府交通處指出,當天6點左右接獲號誌故障通報,廠商10點多到場檢查,比合約規定期限還要快完成處理,且檢修過程未發現異常,沒更換任何零件即可正常運作。

交通處說,民衆對紅綠燈號誌故障的敏感度較高,通常都會及時收到通報,考量到整體效率,紅綠燈通常不會有24小時人員巡檢,但規定必須在通報24小時內初步處理,72小時內完成檢修;未來希望縮短時處理時間,必免號誌故障空窗太久。

彰化縣福興鄉沿海路五段與線道144線交叉路口去年因紅綠燈號誌故障,造成61歲吳姓婦人不幸身亡。圖/讀者提供

彰化縣福興鄉沿海路五段與線道144線交叉路口去年因紅綠燈號誌故障,造成61歲吳姓婦人不幸身亡。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