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BMW男不掛車牌!還撕掉eTag 逃202元通行費詐欺罪起訴
▲BMW駕駛開車行經國3快官路段未掛車牌,還把eTag撕掉不繳款。(示意圖/翻攝自國道1968)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BMW駕駛,因爲不想繳錢,竟異想天開將車牌拆掉,撕掉eTag感應條,以爲可以無法無天在國道肆意狂飆,卻不知他的行爲早已被國道警察盯上,警方查出他逃漏202元國道通行費,彰化地檢署調查後,依《刑法》詐欺得利罪將他起訴。
據國道警方偵辦發現,該名駕駛自2024年4月14日至9月1日期間,多次駕駛未懸掛車牌的超跑行駛國道快官路段至清水路段之間,由於車輛未裝設eTag,導致遠通電收無法辨識車籍資料,進而逃避國道三號快官交流道至清水服務區的通行費,總計202元(含50元作業處理費)。
▲一名超跑駕駛開車行經國3快官路段未掛車牌也未張貼ETC規避繳款。(示意圖/民衆提供)
由於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每週都會收到轄區內未懸掛車牌,或是使用僞造車牌的統計資料及車輛照片,一名員警發現該名違規駕駛的BMW未掛車牌外型又特殊,便透過該品牌車款的臉書社團進行比對,還前往車主住處拍照比對,終於順利找到人,通知車主到案說明時,他一開始還反問「你們怎麼知道是我」,最後才承認是自己開的車。
全案移送彰化地檢署後,檢方認定,謝明知車輛未懸掛車牌且無eTag,卻仍行駛國道,使遠通電收無法收取費用,已觸犯《刑法》第339條第2項的詐欺得利罪,因此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