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煒再傳捷報!北院裁定長榮等4公司 要付他160億元股利
▲張國煒狀告遺囑執行人,聲請長榮海運、長榮航、長榮儲運、長榮國際等4家公司股利、股息定暫時狀態處分,一審判決張國煒勝訴。(鏡週刊資料照)
圖文/鏡週刊
長榮張家爭產案又有最新進展,本刊調查,星宇航空董事長張國煒狀告遺囑執行人,聲請長榮海運、長榮航、長榮儲運、長榮國際等4家公司股利、股息定暫時狀態處分,7月中一審判決出爐,北院判決張國煒勝訴,「若照總裁(張榮發)遺囑,張國煒將可拿回約160億元股利、股息,不過該案僅爲一審,預期仍會上訴。」法界人士表示。
長榮張家爭產官司持續對戰,張榮發過世迄今已逾九年,但張榮發四個兒子爭產案仍未告一段落,張榮發過世前留下「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遺囑,引爆大房3個兒子與二房獨子張國煒遺囑攻防戰,由於遺產官司迄今仍未落幕,使得張榮發留下長榮海運、長榮航、長榮儲運、長榮國際等四家企業迄今仍未領取股利、股息。
張國煒因此再出招,狀告柯麗卿、劉孟芬、吳界源及戴錦銓四位遺囑執行人,要求四位遺囑執行人執行長榮海運、長榮航、長榮儲運、長榮國際等4家公司股利、股息定暫時狀態處分,「這四家公司屬於遺產一部分,產生股利、股息,也屬遺產的一部分,由於遺產尚未分割,因此遺囑執行人應儘管理、處分義務。」代表張國煒律師指出。
攤開長榮海運、長榮航、長榮儲運、長榮國際四家公司從張榮發2016年過世迄今,總計已有160億元股利、股息,「今年將超過《民法》股利5年請求權時效的現金股利高達5.28億元,股票股利15.81億元更早已過期,遺囑執行人明顯怠忽職守。」代表張國煒律師表示。
臺北地院因此一審判決張國煒勝訴,「不過,由於該案涉及到遺囑執行人更換,雖然一審判決張國煒勝訴,但預期四名遺囑執行人應會提抗告,屆時張國煒也無法如願拿回約160億元股利、股息,若再以特留分計算,預期張國煒可拿回約93億元,剩下67億元將均分其他張榮發子女。」法界人士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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