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人後腳跟、挖坑活埋 他強盜殺人再撞警車逃下場曝光
詐騙集團成員徐維韓、謝旻錡及郭昱廷,因上游1名綽號「紅財神」幹部與陳姓男子有60萬元詐騙利益糾紛,徐等擄走陳強他身上現金,還載到苗栗挖坑活埋致死,法院一、二審都依強盜殺人罪判3人無期徒刑,徐男案發逃逸衝撞警車,再被依妨害公務罪判8月,可上訴。
經查,徐維韓2022年12月29日夥同藍昱翔、張晉毅(2人通緝中),謝旻錡、郭昱廷自彰化出發,前往陳姓男子新竹竹北住處,將陳男擄走強盜財物,最後跑到苗栗後龍偏僻處。
衆人在場挖坑,藍、張又拿兇器敲打陳的頭、斬擊左腳跟,趁對方無力時活埋,陳一度求饒說「大哥,多少錢我都願意給你,放過我吧」,最終仍被活埋致死。
事成後徐維韓開車逃逸,當天一早9點多經臺中沙鹿中山路、長春路口,因被新竹竹北分局的多輛偵防車追捕、包夾,警員持槍喝令徐立刻下車熄火,但徐怕殺人強盜一事被逮,清楚看到對方身穿「警察」字樣防彈背心,仍強行衝撞後逃逸,直到2023年1月2日纔在彰化落網。
徐維韓、謝旻錡及郭昱廷活埋陳男部分,新竹地院國民法庭依強盜殺人罪均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上訴高等法院駁回。
另就徐衝撞警車案,檢方訊時徐否認妨害公務,辯稱看到前方男子沒有穿警察制服就要下車,以爲是死者陳男的仇家,所以自己纔開車跑,沒有撞警察,反控是警察來撞他,但警方密錄器清楚拍下徐男逃逸、衝撞過程。
臺中地院審酌,徐男怕強盜殺人犯行被逮,拒絕停車受檢衝撞警車,最終坦承犯行,但沒有和解,依以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對依法執行職務之公務員施強暴罪判他8月徒刑。
臺中司法大廈。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