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拘禁成員施暴!「控車」監禁帳戶提供者 雲檢偵結起訴7人

記者遊瓊華、劉人豪/雲林報導

49歲郭男爲首的詐騙集團,疑似將涉嫌「黑吃黑」詐騙集團成員,自桃園市押往北港鎮某生技公司內拘禁,檢警調查後全案偵結起訴7人,經多次執行拘提、搜索查緝,發現該詐騙集團並以「控車」方式,監禁提供金融帳戶者,陸續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郭男等4人獲准,其餘3名被告交保,警方並在上開生技公司內,扣得海洛因、安非他命、依託咪酯及施用毒品器具,及供犯罪使用之棒球棍、束帶、空氣槍犯罪工具。

▲詐騙集團拘禁集團成員施暴,並「控車」監禁人頭帳戶提供者。(圖/記者遊瓊華翻攝,下同)

經查,49歲郭男爲首的詐騙集團,因懷疑集團成員34歲劉男、54歲林男有侵佔部分集團詐欺款項,遂於114年4月26日晚間,夥同44歲陳男等人駕駛自小客車,將劉、林2人自桃園市強押至雲林縣北港鎮某生技公司拘禁,期間以束帶將2人捆綁,並徒手或持棍棒進行毆打,直至同年月28日晚間,見林傷勢嚴重,始陸續將其2人釋放。

該集團並以5至15萬元高薪利誘莊、廖、洪人,由莊擔任某公司人頭負責人,並提供該公司所申辦多個金融帳戶;廖、洪則提供個人資料詐騙集團使用,之後,再將莊、廖、洪送至北港鎮生技公司監禁,進行「控車」。

該詐騙集團即以「假投資」對鄭姓、劉姓及黃姓等3名被害人施用詐術,渠等受騙後,自114年6月3日起,陸續將款項匯至莊擔任人頭負責人之公司帳戶,復由多個帳戶層層轉匯,將總計2400萬元之詐欺所得兌換成美金再匯款至智利之銀行等處,以掩飾及遮斷犯罪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