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加班費近3萬元 土城分局巡官詐欺起訴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一名徐姓巡官,涉嫌於去年1月8日至8月26日間,僞造不實的員警出入及領用登記簿勤務簽到時間及督導報告內容共28次,藉此申報詐領超勤加班費29966元,遭新北地檢署依詐欺取財及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嫌起訴。

檢警調查,徐員明知上述申報超勤時段,並未實際執行分層督導及安民專案勤務,卻在出入登記簿上登記不實簽到時間,並不實填報前往偵查隊、交通分隊及各派出所等單位的督導報告內容,將超勤加班費申請表交由不知情的業務承辦人審覈、陳報,詐取每次900至1200餘元的加班費。

土城分局經內部稽覈察覺有異,主動將徐員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嫌送辦。但檢察官認爲,所謂「職務上衍生之機會」應與職務密切相關,公務員詐財行爲如與其法令上職務無關,就不能以貪污論罪。

例如公務員的加班費、值班費、差旅費及休假補助費,爲公務員提供額外勞務,請求機關給付的對價,並非濫用職務行使職權,僅爲利用公務員身分的機會詐領上述款項,因此改以刑法普通詐欺罪將徐員起訴。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一名徐姓巡官,涉嫌僞造不實員警出入及領用登記簿勤務簽到時間及督導報告內容,詐領超勤加班費近3萬元遭新北地檢署起訴。記者蔣永佑/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