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林百里妻判10年 名媛朱立安又訛「中美貿易戰」騙2千萬判3年半

詐林百里妻等逾4億 名媛判刑10年定讞 再因詐騙案再判囚3年半(示意圖,達志影像)

名媛朱立安以投資基金爲由,詐騙廣達集團董事長林百里的妻子何莎等名人共4億多元,去年最高法院將朱女依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判刑10年定讞。另有1名李姓被害人遭詐騙2000萬元也提起告訴,最高法院依詐欺取財罪判刑3年6月,另依行使僞造私文書罪判處5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入獄服刑中的朱女,將由檢方聲請定執行期。

美國會計碩士畢業的朱女,向李姓被害人騙稱,因中美貿易戰,大陸地區臺商有資金需求,可短期借貸賺取利息,李誤信朱確有大陸地區臺商客戶欲短期借貸,並有提供之基金作爲借款擔保,2022年1月17日匯款2000萬元至朱立安指定帳戶,朱立安再以清償利息爲名,分別匯款30萬元至李申辦的銀行帳號,藉此拖延李發覺異狀。

朱立安嗣爲遮掩犯行,於李不斷追問借款事宜,僞造銀行匯出匯款申請書各1份,表彰曾經指示銀行辦理匯款美金71萬元至李的帳戶但未成功之意,並交予李而行使之,向李訛稱因匯款金額太大而遭銀行阻擋,並非惡意拖欠還款。

高院審酌朱利用被害人對其信任,以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之方式施詐,詐騙金額高達2000萬元,使被害人承受重大財產損失,嚴重破壞商業信用及社會治安,經計算她實際返還被害人90萬元,犯罪所得沒收1910萬元,依犯詐欺取財罪判刑3年6月,行使僞造私文書罪判處可易科罰金之刑5月,她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