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責問爲何不工作 逆子砍斷老母脖子「身首異處」判17年
臺北地院
61歲連姓男子前年持刀砍斷84歲老母頸部,母親身首異處,連男家屬因他患病,聲請不行國民參審程序獲准,臺北地院29日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連男17年徒刑,刑後監護3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連男與妻小、84歲的老母親同住新北市,2023年7月4日下午,母親責問連爲何不工作,引發連殺機。連男趁母親用餐時,突然拿菜刀往母親後頸猛砍,在刀子砍鈍後,連再拿出另把菜刀繼續砍殺,直至身首異處爲止,連弒母后呆坐現場,警方獲報逮人。
連的律師表示,依據醫院鑑定報告認爲連患有思覺失調症,考量連殺害母親,被害人家屬同時兼具加害人家屬身分,親族間共同生活居住、關係亦緊密,聲請不行國民參審程序。
律師認爲,連犯行造成家屬刻骨銘心傷痛,希望訴訟儘快終結,如果進行國民參審程序,無法期待能早日迴歸平靜生活。
合議庭認爲,弒母案是家庭暴力案件,量刑時可能涉及家庭成員的隱私,裁定回覆一般法庭審判。合議庭今天審結,判處連男有期徒刑17年,刑後令入相當處所監護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