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前男友偷拍性影像威脅!還分享友人看 女身心崩潰獲賠17萬

▲遭前男友偷拍性影像威脅,女子身心崩潰獲賠17萬元。(圖/示意照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曾姓男子與前女友交往期間,未經同意在住處偷拍她的私密部位及性愛影像,並播放給翁姓、李姓男子觀看。案發後,受害女子身心受創,前往精神科就診,並向曾男求償50萬元。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曾男應賠償醫療費用1萬4900元,並酌定精神慰撫金16萬元,共計應賠償17萬4900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女子指控曾男於2022年9月17日晚間,以LINE訊息表達對她另結新歡的懷疑,她當時否認。當晚11時下班後,曾男出現在她騎車返家途中,擋住去路並出示其私密照片,威脅稱手上還握有隱私影像,揚言將分享他人,女子迫於壓力只好上車,之後趁至超商購物時設法逃離。

女子指出,曾男先前在住處安裝監視設備,偷拍她的私密影像及雙方親密過程,並未經同意播放給翁、李兩人觀看,嚴重侵犯隱私。事後她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羣,並負擔精神科就診費用。

曾男於庭審中表示,不爭執女子的指控內容,但認爲50萬元的賠償金額過高,無力負擔。法院審酌後認爲,曾男已在刑事部分分別依強制罪、違反個資法被判刑3月及5月,事證明確,女子求償有據。

法院考量女子高職肄業、目前無業,名下有不動產;曾男國中肄業,從事汽車美容,月收3至4萬元,名下亦有房屋與汽車,酌定精神慰撫金爲16萬元,加上醫療費1萬4900元,判曾男應賠償共17萬4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