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批狂賣逾200筆市有地 中市府:百坪以上不出售
臺中市議員陳俞融23日質疑,市長盧秀燕上任6年狂賣出252筆市有地,面積約等於1.43箇中央公園,中市府指出,盧市長實施比中央更嚴格的出售限制。土地示意圖。(潘虹恩攝)
臺中市議員陳俞融23日質疑,市長盧秀燕上任6年狂賣出252筆市有地,面積約等於1.43箇中央公園,中市府指出,盧市長實施比中央更嚴格的出售限制。圖爲中央公園。(陳俞融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臺中市議員陳俞融查詢中市府近年市有非公用土地處分情形及相關土地出售清冊發現,市長盧秀燕上任6年來賣出252筆市有地,總價值高達13.9億元,面積約等於1.43箇中央公園,質疑賣地速度快,憂心市有資產加速流失;中市府指出,盧市長實施比中央更嚴格的出售限制,超過百坪以上土地不出售,強調並無大量變賣土地情況。
陳俞融指出,回顧臺中市升格直轄市以來的市有土地處分歷程,前市長鬍志強任內4年賣出493筆,總額約26.54億元,年均賣地6.63億元;而盧市長從2019年到2024年上任6年來,已賣出252筆,總價值高達13.9億元,面積約等於1.43箇中央公園,抨擊藍營執政團隊特別「擅長」賣地。
陳俞融說,盧市長平均每年賣出約2.32億元的市有非公用土地,單就上任第1年的土地出售量,就佔了任內總量的50%,顯示市府在土地處分政策上嚴重失衡,缺乏整體規畫。不只市有非公用土地,近年市府也標售水湳、13及14期配餘地、抵費地,總標售底價達747億元創新高,是盧任內最大賣地案,盧剩餘任期不到兩年,卻急着大賣中市珍貴的土地資產,動機令人懷疑。
她認爲,土地一旦賣出就難以回購,市有土地是全體市民的重要資產,亦是市府進行都市發展規畫的關鍵籌碼,市府不應把賣地當成增加市庫收入的捷徑,更應該思考如何透過創新的土地活化方案。她建議市府,針對市有土地,應優先考慮透過設定地上權、租賃等方式活化土地,應以市民福祉爲依歸,建立更嚴謹的土地處分評估機制,確保每筆土地的處分都能爲市民帶來最大效益。
對此,中市財政局指出,依規出售的市有地部分,主要是公有畸零地合併使用讓售、小面積且經評估無保留公用使用必要的土地;盧市長上任後實施比中央更嚴格的出售限制,比如財政部規定國有財產超過500坪以上不出售,盧市長指示超過100坪以上不出售,強化市有地經營與管理。
財政局也強調,相較於前市長林佳龍4年任內,共計出售市有土地360筆,面積4.56公頃,總價款14.89億元,現任市府無所謂大量變賣土地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