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代批盧秀燕濫賣市有地 中市府:比中央出售限制還嚴

臺中市議員陳俞融批評,市長盧秀燕賣的市有地面積等於1.43箇中央公園大。圖/陳俞融提供

臺中市議員陳俞融今指出,根據統計,市長盧秀燕上任6年來已賣出252筆市有地,總價值達13.9億元,面積約等於1.43箇中央公園,令人憂心市有資產加速流失。她認爲,市府應優先考慮透過設定地上權、租賃等方式活化土地,以市民福祉爲依歸,建立更嚴謹的土地處分評估機制,確保爲市民帶來最大效益。

不過,市府財政局表示,市長盧秀燕上任後,強化市有地管理政策,實施比中央更嚴格的出售限制,比如財政部規定國有財產超過500坪以上不出售,盧市長指示超過100坪以上不出售,強化市有地經營與管理。

統計盧市長就任6年以來,共出售市有土地245筆,面積合計2.0597公頃,售價約12.34億元,主要是公有畸零地合併使用讓售、小面積且經評估無保留公用使用必要之土地。

財政局強調,相較於前市長林佳龍4年任內,共計出售市有土地360筆,面積4.56公頃,總價款14.89億元,現任市府更無所謂大量變賣土地的情形。

陳俞融說,盧市府從108年到113年,平均每年賣出約2.32億元的市有非公用土地。且單就盧剛上任第一年的出售量,就佔了總量的50%,凸顯土地處分失衡,缺乏整體規畫。

她說,不只市有非公用土地,近年來臺中市多項重劃區接近完成階段,市府卻連年大賣抵費地及配餘地,背後爭議不斷。日前市府標售水湳、十三及十四期配餘地、抵費地,總標售底價達747億元創新高,爲盧市長任內最大賣地案,以其任期所剩不到兩年,卻急着大賣臺中市珍貴的土地資產,動機也令人懷疑。

陳俞融說,市有土地是全體市民的重要資產,更是市府都市發展規畫的關鍵籌碼;市府賣掉的每一塊土地,都可能是明天市府推動重大建設時所需要的關鍵用地。市府不應把賣地當成增加市庫收入的捷徑,而是應該思考如何透過創新的土地活化方案,讓每一塊市有土地都能發揮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