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澄清湖以東市有地不出售 市府推公辦重劃強化公共建設
高市府都發局等6局處今(21)日向市議會報告澄清湖以東市有土地管理及未來規畫。副議長曾俊傑力挺整體開發,但強調絕不應出售市有地,以免圖利之嫌。(議會提供)
高市府都發局等6局處今(21)日向市議會報告澄清湖以東市有土地管理及未來規畫。副議長曾俊傑力挺整體開發,但強調絕不應出售市有地,以免圖利之嫌。(議會提供)
高市府都發局等6局處今(21)日向市議會報告澄清湖以東市有土地管理及未來規畫。副議長曾俊傑力挺整體開發,但強調絕不應出售市有地,以免圖利之嫌。都發局迴應,將採公辦重劃方式,善用忠義路東側、中正路西側等住宅區塊市有地,完善公共設施。
今天都發局、運發局、捷運局、工務局、民政局及財政局針對澄清湖以東市有地聯合說明,涵蓋澄清湖運動休閒園區、捷運黃線Y3站都計變更、鳥松區長庚段及山水段土地利用等計劃。
曾俊傑表示,市有土地是市民資產,每一筆都應珍惜使用,反對任何出售行爲,雖然不清楚該開發區內私人地主身分,但市府須謹慎避免圖利疑慮。
他並舉大順、龍華路口的龍華國小開發案爲例,該案採70年地上權模式,市府保留土地所有權,沒有賣出,同時獲租金及不動產收益,對市民及城市發展皆有利。
曾俊傑建議,澄清湖以東開發應比照龍華國小模式,采地上權進行整體規畫,「市有地真的不要再賣了」。都發局表示,針對澄清湖附近忠義路東側、中正路西側,住宅區塊內市有土地,建議納入整體開發公辦重劃,以善盡開發公共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