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柯文哲指控「出庭說謊作僞證」 林欽榮發聲反駁:蓄意攻擊證人
▲涉犯京華城案仍在押的柯文哲(後中),28日到臺北地院出庭,控林欽榮作僞證。(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涉犯京華城案仍在押的前臺北市長柯文哲,28日被臺北地院提訊開庭時,指他擔任臺北市長時的副手林欽榮,出庭時「再次說謊,做了僞證」,更指控林2018年6月曾接受應曉薇陳情案。對此,林欽榮今日(29日)透過聲明反駁,絕無單獨接受應曉薇陳情、協調,同時並反駁柯的僞證說,纔是蓄意攻擊證人的明證。
北院28日開庭全天勘驗彭振聲認罪的偵訊光碟,耗時逾8小時,柯文哲直言,近期看完林欽榮的筆錄,發現林欽榮是本案最重要關鍵人士,而林作證時還表示,訴訟中不能接受陳情,更不能變更都市計劃,卻被黃景茂的律師打臉,說林在北市副市長任內兼任都委會主委,受理過應曉薇替京華城提出的陳情、協調案,甚至送入都委會審議過。
▲現任高雄市副市長的林欽榮,曾爲京華城案到臺北地院作證。(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柯文哲指林欽榮自稱因北市府被監察院糾正,所以被動處理的說法,是「再次說謊」,因2018年1月,京華城現址基準容積率就調爲560%,但同年6月,林欽榮仍受理應曉薇陳情,「所以林欽榮在這個法庭,做了僞證」。
柯還說林欽榮作證表示,不能依《都市計劃法》第24條申請容積獎勵,但臺北市府都市發展局公務員都說可以,柯表示終於知道起訴檢察官爲何敢偵辦本案,因爲「就是聽信林欽榮的話」。
對於柯文哲的指控,林欽榮今天發出聲明,強調從未接受應曉薇針對該案的陳情或協調,2018年6月至8月期間,因臺北市政府都發局正辦理「松山區都市計劃主要計劃以及細部計劃通盤檢討」公開展覽作業,並由都發局辦理公展說明會,期間任何公民團體均可提出意見。
京華城公司在公展期間,提出人民陳情,後由林欽榮主持臺北市都市計劃委員會並經各委員表示意見之後,大會不接受京華城公司人陳意見,並維持原決議。
另柯文哲指出,臺北市公務員均稱容積獎勵得依都市計劃法第24條規定申請,唯獨林欽榮於法庭證稱,「關於容積獎勵應受都市計劃法地方施行細則或施行自治條例所限制」,而此項證詞與內政部113年5月14日函示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之公文當中見解一致,並與監察院113年1月糾正京華城案之意見相同。
林欽榮於法庭證稱,細部計劃容積獎勵不得逾越依都市計劃法各該省、市施行細則或施行自治條例規定,臺北市既已有「臺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以及「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則建築基地申請獎勵自應依該自治條例規定辦理,不應逾越該自治條例規定,且由申請人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劃(即採用都市計劃法24條程序)創設其他容積獎勵,更應有所規範。
林欽榮說,上述證稱,與內政部於113年5月14日函示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見解一致,並與監察院113年1月糾正京華城案之意見相同。所以柯文哲指稱林欽榮作僞證,「纔是蓄意攻擊證人的明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