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沈富雄罵「敗類、沒廉恥」 陳時奮求償200萬二審仍敗訴

本名陳時奮(見圖)的旅美教授「翁達瑞」(中時資料照,杜宜諳攝)

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不滿前立委沈富雄2023年在節目上討論高嘉瑜性騷事件時,說這個翁達瑞,這個知識分子的敗類」、「那個沒有廉恥,臉皮厚的學者叫翁達瑞,真名叫陳時奮」,對沈求償200萬元,臺灣高等法院認爲,沈富雄對公共利益有關的議題合理評論,駁回陳的上訴,沈富雄免賠。可上訴。

陳時奮提求償訴訟主張,針對高嘉瑜於2023年6月2日發表關於民進黨性騷擾事件衆多、且暗藏未爆發事件黑數的言論,他6月4日在臉書貼文,呼籲高應爲其言論負責,否則民進黨應調查並對高施以黨紀處分。

陳說,沈富雄6月6日在TVBS頻道「少康戰情室」錄影時,發表關於「這個翁達瑞,這個知識分子的敗類」、「那個沒有廉恥,臉皮厚的學者叫翁達瑞,真名叫陳時奮」之言論,對他爲抽象謾罵及情緒性之人身攻擊,經媒體大量報導,已使伊在社會上之評價受到貶損,侵害他之名譽權,須賠償他200萬元。

高院認爲,沈以「敗類」、「沒有廉恥」、「臉皮厚」等語形容陳時奮,從客觀上觀察,足使一般人認爲陳的品德敗壞、行爲惡劣、缺乏羞恥心,使陳在社會上之評價遭致貶損,其名譽權確實遭受侵害。

高院指出,從沈的言論之表意脈絡以觀,他的發言固然不留情面且令陳時奮難堪,但其真意爲迴應主持人提問、對於媒體報導方向提出看法,並說明其6月2日轉述高嘉瑜私下談話的內容,澄清並非如貼文所指高稱民進黨性騷擾黑數很高等語,核其性質屬於意見表達,並非基於侮辱或故意侵害陳的名譽權之特定目的所爲。

高院表示,陳時奮在臉書發表貼文是自願設定公開,因此成爲公衆評論之對象,陳的貼文建議民進黨對高嘉瑜施以黨紀處分等,而沈富雄乃就此加以評論,兼論性騷擾黑數問題,均與公共利益有關,社會閱聽大衆得自行判斷沈之評論是否持平,核其情事應屬合理評論而得阻卻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