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時自由了!刑事戰將1500萬元交保 躺擔架離開看守所

「刑事戰將」前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11日獲裁定以1500萬元交保,林的律師和家屬13日現身臺中地院辦理交保完成,林下午4點多躺着擔架被推出看守所。(潘虹恩攝)

「刑事戰將」前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涉向九州博弈集團泄密、受賄,今年3月以1200萬元交保遭撤銷,重回看守所。林11日獲臺中地方法院裁定以1500萬元交保,林的律師與親屬2天籌出保釋金,13日上午現身中院辦理手續;直到下午4點多,林躺着擔架被推出看守所,暫時重獲自由。

林明佐將於本月14日羈押期滿,臺中地方法院3日開延押庭,林稱自己是「半殘之人」無法逃亡,請求保外就醫。院方向醫院調取資料,考量資料函覆時間不確定,爲避免等待文書作業超出羈押期限,9日先裁定林延押2月,後又收到調閱資料回函,11日改裁以1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於屏東,及限制出境、出海8月,每週一、三、六,上午7時至12時間到屏東縣警局屏東分局報到各1次,輔以手機之科技設備監控。

合議庭審酌,林明佐因罹患惡性脊髓腫瘤,已接受腰椎椎板切除並移除脊椎腫瘤手術,並於3月19日起至同年5月28日接受放射線治療,陸續經中國醫、北榮診治,醫師建議於放射治療後1至3周內在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禾榮治療中心進行「硼中子捕獲治療」(BNCT治療),且爲控制腫瘤生長速度,治療有其必要急迫性等情,堪認林現因罹惡性脊髓腫瘤等疾病,有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之情。

臺中地院11日改裁定林以1500萬元交保後,家屬花2天籌出1500萬元,13日上午近10點抵中院辦理交保,大約40分鐘後完成手續,趕往臺中看守所。因此次以手機之科技設備監控,人員先針對設備的設定、操作等程序進行教學,約下午4時6分,林躺着擔架,由律師與家屬等人陪同出所,被擡上賓士的復康巴士,暫時重獲自由。

林明佐被控任職臺中市刑大大隊長期間,當「內鬼」向九州博弈集團泄密,收賄及財產來源不明達6616萬元,去年5月被收押。臺中地院今年3月裁定林明佐以1200萬元交保,林的家屬籌錢3天,趕在期限最後1天現身臺中地院辦理交保,林躺着擔架被擡出看守所,經檢方抗告,4月遭撤銷交保羈押回籠,期間多次聲請具保停押遭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