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一男子酒後“練拳”扒倒老人致其死亡 潛逃24年歸案獲刑四年六個月

封面新聞記者 葉海燕 實習生 王含君

男子酒後與大爺比劃拳法,不慎扒倒大爺致其倒地,頭部受傷,搶救無效後死亡,在外潛逃24年後歸案。8月26日,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獲悉,雲南省江城縣法院已對該案件作出一審判決。

1999年11月16日21時許,雲南江城縣,當年26歲的阿明到勐烈鎮村裡的小賣部買散酒喝。喝完酒後,他走路回家,途中邊走邊大聲吼叫。22時左右,阿明路過孫藝家旁邊,66歲的孫藝從廚房出來制止。隨後,兩人在孫藝家門前比劃拳法,肢體接觸中阿明扒倒了孫藝,致使其倒地頭部受傷,後經救治無效於23日凌晨死亡。

事發後,阿明出逃至勐臘縣、老撾躲藏。直到24年後,2023年8月9日,他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阿明作爲一名成年男性,酒後與當時已經66歲屬於老年人的被害人有肢體接觸,應當預見到自己酒後可能無法控制肢體接觸的幅度、力度,可能造成當時已屬老年人的被害人受到損害的後果,但其因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造成他人死亡,被告人阿明的行爲屬於疏忽大意的過失。在公安機關立案後,被告人阿明爲逃避偵查而潛逃,該犯罪行爲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2025年5月21日,江城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阿明犯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文中人物均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