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對組織或承接“不合理低價遊”等違法違規行爲的旅遊市場經營主體嚴肅查處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雲南省進一步加強旅遊市場誠信建設10條措施》。其中提出,對組織或承接“不合理低價遊”,有欺客宰客、強制購物等違法違規行爲的旅遊市場經營主體,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旅行社因被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而被認定爲嚴重失信主體的,其主要負責人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旅行社的主要負責人,有關管理人員自處罰之日起3年內不得從事旅行社業務。(雲南省人民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