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龍法院發放家事審判“三封信” 護“未”健康成長

近日,雲龍縣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關於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見》,積極延伸職能,在家事審判中落實“三封信”柔性舉措,最大限度守護婚姻家庭穩定,降低離婚對未成年子女的傷害,引導離婚雙方當事人積極協商、處理好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探視等問題。

據悉,“三封信”是指向離婚當事人發放《致離婚當事人的一封信》《致離婚父母的一封信》以及向離婚當事人的子女發放《致離婚孩子的一封信》。該院發放家事審判“三封信”,目的在於將“三封信”作爲裁判文書說理的有效延展,充分發揮其親情感化作用。

下一步,該院將繼續以當事人的司法獲得感爲出發點,更加註重對情感、倫理、家庭關係的整合、調整和修復,將司法服務溫情延伸到庭外,賦予家事審判更多人性化、溫情化關懷。

記者 肖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