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女法官超商買早餐 「法眼」發現可疑人報案逮車手

雲林地方法院女法官昨天到法院附近一家統一超商買早餐,發現店內一男子攜帶文書資料且配戴工作證,且形跡可疑,看起來和她審理案件的「被告」裝扮很相像,「機不可失」於是打電話給地檢署連絡警察火速趕到埋伏,果真被害人交款時一擁而上逮捕李姓車手,李秒速被移送並羈押禁見。

「會不會真的是詐騙集團?」雲林地方法院女法官昨天上午到法院附近一家小7超商買早餐,走進門選買東西時,看到一名穿着像銀行員,手拿公文袋還佩掛工作證,卻時而打電話時而探頭望店外,形跡可疑。

這名女法官心想這名男子的打扮和行爲,與她平常審案的被告「氣質」很像,還聽到些許的電話對談,「認錯最多道歉但不能錯失良機」女法官隨即打電話給地檢署,轉請虎尾分局派員趕到現場,警方趕到不打草驚蛇,埋伏約半小時監控這名男子。

果真沒多久一名被害女子走進超商交款給這名男子,此時,警方一擁而上將男子逮捕,馬上查出他是52歲的李姓車手,當場逮捕。從李男身上扣得僞造合約書、收據、行動電話、工作證等物品及被害女子交付的20萬元現款。

因現場距法院很近,現行犯男子很快被移送,雲林署檢察長黃智勇極表重視,指派檢察官彭彥儒偵辦。發現李姓車手所屬詐欺集團系以假投資、保證獲利等名義進行詐騙,李男是接受指示往前便利商店,佯裝理財專員向被害人收取投資款20萬元。

李男經訊問後,檢察官以嫌疑重大及有勾串共犯及反覆實施之虞,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警方今天把20萬元交還給被害女子,她第一次曾以匯款方式被騙8萬元,爲領回先前受騙的錢才又交付20萬元,感謝法官「法眼」逮人,免得她持續受害。

雲林地方法院庭長王子榮說,這名女法官來雲林服務約3年,一直都在刑事庭,對詐騙案過程熟知,才能在第一時間查覺可疑,成功偵破一起詐案。

檢警呼籲民衆遇可疑儘速報案,同時民衆千萬勿信網路投資。

雲林女法官眼尖認出可疑車手,檢警快速逮捕李姓男車手(左一)。記者蔡維斌/翻攝

雲林警方把20萬元現款還給被害人。記者蔡維斌/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