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事法修正草案 法官質疑:殺人罪可塗銷 輕罪再犯不行?

法官質疑少事法修法邏輯:重罪若減刑後「乖三年」即可塗銷,輕罪少年紀錄反而難塗銷,輕重失衡。 示意圖 圖/AI生成

新北校園割頸案令人怵目驚心,詐騙集團利用少年當車手更層出不窮,但對少年前案是否該塗銷,各界看法並不一致。割頸案死者楊姓男學生的父親曾發聲明,指殺害兒子的少年與教唆的少女,多次的行政處遇都是保護管束,仍不知悔改,塗銷紀錄可完全抹滅之前衆多惡行,法官縱放、司法溺愛鑄成大錯。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本月十二日開會時,民進黨立委莊瑞雄指一九五五年的司法行政部採「宜教不宜罰」立法原則,充滿少年保護主義,到了一九七二年被質疑是鼓勵犯罪,一九七六年增訂塗銷制度,一九九七年又全面迴歸少年保護制度。他質疑現在不分事由輕重,增加三年未再犯罪纔可塗銷,是否符合健全少年自我成長、避免烙印或污名化的初衷?

有法官質疑,少事法修正草案存在邏輯問題,當一名少年先後犯兩個輕罪,例如偷腳踏車,前案紀錄不能塗銷,但若第一次犯的是殺人重罪,通常可因年紀、自首等條件獲減刑,若「乖三年」即塗銷前案紀錄,這兩種情形哪個比較嚴重?另外,以德國爲例,少年有性犯罪紀錄難以塗銷。

法務部次長徐錫祥曾在司委會指少年是跨部會問題,縱使接受感化教育,回到社會後,如家庭、學校教育無法承接,又會回到犯罪集團。司法院表示,司法院及全國少年法庭,對觸法少年規劃各項輔導作業及措施,預防少年加入黑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