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科研究計劃違反研究倫理案 國科會:將依作業要點處置

去年底,立委揭露陳情案,國科會精準運科研究專案由臺師大女足教練要求選手配合教練與教練好友教授,進行相關實驗長達數年,連續14天須配合抽血、每天3次,若不配合要扣畢業學分等,教練還以退學做參與實驗威脅手段,抽血過程初期甚至以無醫事人員資格者進行,呼籲國科會正視運動科技研究中的不對等權力關係。對此,主委吳誠文也允諾積極調查。

14日國科會表示,有關臺師大執行「建構新世代精準女性足球運動生心理、傷害及表現的智慧感測與衡鑑平臺」計劃涉及違反研究倫理一案,已函請臺師大調查處理及補充說明,並召開3次專案小組會議討論。

依據人體研究法第3條規定,人體研究之監督、查覈、管理、處分及研究對象權益保障等事項由主持人體研究者所屬機關(構)、學校、法人或團體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管轄。

國科會指出,依法由教育部查處認定及裁罰處置,國科會配合教育部裁處結果辦理。針對研究計劃部分,國科會也說,將依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劃作業要點相關規定進行處置。

依要點規定,若研究計劃預期成果不能達成、研究工作不能進行、申請機構未盡督導之責或申請機構未能配合本會獎、補助項目之申請、執行及管理之各項規定者,國科會可視情節輕重終止補助、追繳相關計劃補助經費、於申請機構下期計劃撥款項內扣除、覈減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措施獎勵金額或酌予降低執行補助計劃部分或全部類型計劃的管理費補助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