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8萬拐人出國!他裝傻「帳號被盜」 女豬仔:你是詐團HR
▲黃男遭指控涉嫌參與詐騙集團誘騙女子到柬埔寨,遭地院判處3年6月徒刑。(圖/記者唐詠絮攝)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一名黃姓男子涉嫌參與柬埔寨詐騙集團,以月薪8萬爲誘餌,騙一名女子前往、限制人身自由,並被強迫從事詐騙工作,女子慘淪豬仔。法院審理時,黃男全盤否認涉案,辯稱帳號遭盜用,自己同樣遭到集團監禁。但女子指證歷歷,稱黃是「人事招募高層」,曾出言威脅「業績未達標就會被電擊」,法官採信女子證詞,依圖利以詐術使人出國罪,判黃男3年6月徒刑。
判決指出,黃於2022年6月加入柬埔寨一個詐騙集團,擔任人事幹部,負責招募並指揮旗下組員。該集團先由一名張姓成員透過通訊軟體聯繫居住在彰化的被害女子,月薪7至8萬元,以模糊話術詢問是否有意前往柬埔寨工作。
由於張男對工作內容說明不清,隨後由黃男接手詳細解說,黃告訴女子,前往柬埔寨從事人事招募工作可獲得高額薪資,卻刻意隱瞞工作地點將有警衛看守、行動自由受限制等重要資訊。女子在優渥薪資的誘惑下,同意前往柬埔寨工作。黃男安排辦理護照、安排行前住宿、購買機票等事宜。於111年7月6日上午從桃園機場搭機出境,經過輾轉接送,最終被帶到柬埔寨波哥山、中國城等地的特定地點。
一到達工作地點,女子立刻發現情況不對勁,這些地點都有警衛嚴密看守,行動自由受到限制,集團成員告訴她,如果不願意繼續工作,必須支付賠償金才能離開。更令人髮指的是,女子的薪資經常被以未達績效爲由無端苛扣,實際從事的是「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的工作。
法院審理髮現,黃男作爲集團人事幹部,不僅參與招募工作,還直接對成員進行管理。他曾在會議中公開表示,如果成員「不乖」,會被轉賣給其他集團;更威脅如果未達業績標準,不僅拿不到薪資,還會遭到電擊棒處罰。
女子在法庭上作證時描述,她在柬埔寨期間親眼目睹有人因業績不佳被電擊棒懲罰,自己也整天生活在恐懼中。她強調,如果事先知道工作環境如此惡劣,人身自由會受到限制,絕對不會同意前往柬埔寨。
黃男在審理過程中否認所有指控,辯稱自己的通訊軟體帳號被集團冒用,本人並未參與招募等行爲。他還聲稱自己也是受害者,同樣被騙到柬埔寨,不時遭到毆打和監控,後來還協助女子等其他被害人報警求助。
然而,經過證人女子和其他人的證詞比對,法院認定黃男確實親自參與招募過程,聲音和身分都被明確指認。法官認爲,黃男在集團中擔任人事幹部,地位較高,還持有電擊棒管理成員,顯然不是單純的受害者。法官認定黃男犯行事證明確,共同觸犯「圖利以詐術使人出國罪」以及「圖利以脅迫、恐嚇、拘禁、監控方法使人從事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工作罪」,依圖利以詐術使人出國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