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翻譯員車上猥褻女同鄉!姊姊來電解圍 判1年半驅逐出境
▲越南翻譯員載同鄉女移工開戶,竟載至偏僻處強吻襲胸判刑1年半。(圖/示意照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越南籍男子範成文(越南姓名:PHAM THANH VAN)曾任職於艾肯管理顧問公司擔任翻譯員,2023年11月8日上午11時40分許,駕車載送同鄉女移工辦理銀行開戶後,竟將車輛駛至新北市瑞芳區偏遠地區強制猥褻得逞。基隆地方法院近日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刑期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
案情顯示,範男於2021年11月初駕車載送兩名越南籍移工前往銀行開戶,其中被害女性原坐於後座。完成開戶程序後,範男先將前排男性移工送回工廠,隨後載送被害女子返回公司途中,聽聞對方詢問是否需先行支付積欠兩個月的服務費,竟將車輛停靠於頂坪路偏僻處。
範男下車進入後座與被害人並坐,在清點服務費後突然出言讚美對方外貌,隨即強行親吻並襲胸。正當範男欲進一步侵犯時,因被害人姊姊來電詢問行蹤而被迫中止犯行。被害人返回公司後情緒崩潰,經主管關切後痛哭揭露遭猥褻之事,隨即由親屬陪同報警處理。
法庭審理期間,範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移坐後座僅爲了解對方來臺適應狀況。其辯護人更主張監視畫面顯示被害人神情自若,質疑指控真實性,並指被害人可能因延遲歸公司或企圖詐取賠償而誣告。
承審法官綜合事證指出,被害人案發後立即向可信賴之主管及親屬求助,且呈現恐懼哭泣等典型創傷反應,其指述具有高度可信性。雖辯方提出兩人同行返公司之監視畫面,但細部觀察可見被害人始終與被告保持安全距離,此舉反而佐證其畏懼心理。
法官認定範男利用職務接觸機會犯案,嚴重侵害被害人性自主權,依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量處上述刑度,並諭知刑後驅逐出境以維護社會安全。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