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限制出境出海延長8月 性侵猥褻判2年半

▲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因涉及性侵及猥褻多名女性,被指控多達7罪。去年11月,他遭士林地院裁定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近日高等法院認爲,基於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潛逃可能,自7月25日起延長禁止出境出海期限8個月。

回顧NONO性侵案,包含2021年他以接送女子爲由,將車停在河濱公園並企圖強制性交未遂,士林地院針對該案件判刑2年6個月。然而,其他5名女性的指控因證據不足均判無罪。儘管部分罪名未被成立,檢方仍對結果提起上訴,挑戰法院的判決。

雙方均不服一審判決,檢方與NONO方面分別提出上訴,案件進入高等法院審理。士林地院曾於去年限制NONO出境、出海8個月,並於今年5月判其因強制性交未遂罪刑期2年6個月。高院合議庭一度認爲他無明顯逃亡跡象,沒有必要延長禁令,但最終基於全案證據重新判斷。

高院指出,面對重罪追訴,有逃亡境外的可能性。尤其一審已判刑多年,且涉及多項罪名,延長限制出境、出海是必要的。最終裁定自7月25日起,再延長8個月禁令,並表明此裁定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