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籍男「20塊海洛因藏桌子」走私遭逮!臺男幫報關不認罪重判17年

▲7864克海洛因藏桌子闖關失敗,越南男收貨當場遭逮、臺男報關喊冤被判17年。(圖/記者林東良攝)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越南籍張姓男子將20塊總重近8公斤的海洛因夾藏於咖啡桌中,去年10月自寮國快遞走私來臺,卻在桃園國際機場遭關務署人員查獲。警方循線追查,鎖定收貨人黎姓男子及協助報關的臺籍向姓男子,分別於南市安南區將兩人逮捕。臺南地方法院審理後,今(29)日依共同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分別判處黎男10年、向男17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調查指出,張男利用貨運公司將藏毒傢俱寄抵臺灣,DHL快遞依據收件資訊聯繫黎男,但黎因語言不通,張便找來向男協助報關事宜。快遞於去年10月30日寄出,臺北關於11月4日驗貨時發現毒品,全數查扣後,警方在11月13日化身快遞人員前往收貨地點,當場逮捕簽收的黎男,隨後追查向男到案。

海關查扣的毒品重達7864公克,市值估計近2千萬元,若成功流入市面,恐對社會造成重大毒害。檢警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黎、向兩人依運輸第一級毒品罪與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起訴,法院最終從一重罪裁罰,並認定兩人雖爲共犯,但在毒品犯罪鏈中屬較低階角色。

法官指出,黎男在偵審過程中全盤自白,且考量其爲外籍人士長期在臺服刑,身心煎熬,依規定酌予減刑,判處10年徒刑,期滿或獲赦後將驅逐出境。至於否認犯行的向男,法院認爲其協助通關雖非主謀,惟不符減刑條件,仍判重刑17年。

合議庭最後強調,毒品未流入市面即遭攔截,避免嚴重社會危害,然而本案運毒數量龐大、價值高昂,仍具有高度社會危險性,顯示跨國毒品犯罪依然猖獗,呼籲持續強化邊境查驗與國際合作打擊毒品走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