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出爐!竹北瓦斯氣爆釀21戶受損 3公司員工過失遭起訴

竹北瓦斯氣爆案經新竹地檢署調查釐清事發經過,認爲竹瓦3名員工有疏失,22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本報資料照片)

竹北瓦斯氣爆案事發當時,一名16歲少年全身嚴重燒燙傷,經家人騎機車協助送醫急救。(本報資料照片)

竹北市2023年6月24日發生瓦斯氣爆重大公安事件,事故釀21戶民宅受損、多名居民受有輕重傷,新竹地檢署經偵查終結,認新竹瓦斯公司及章姓維修部經理、林姓組長、吳姓技術員,均犯過失泄漏天然氣致生公共危險罪嫌,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向新竹地方法院提起公訴。

新竹瓦斯公司在竹北市設有中華、泰和、民權等三座整壓站 ,其中泰和整壓站轄下約有300至400座簡易整壓站,竹北瓦斯氣爆案瓦斯外泄之整壓站(下稱係爭整壓站),位於竹北市中正路190號中正國小正門左側之簡易整壓站,屬泰和整壓站下之簡易整壓站之一。

竹檢調查,依天然氣事業法第50條規定,天然氣事業應對其輸儲設備實施定期檢查,但事發當時,章男、林男、吳男3人均應知悉係爭整壓站內軸流式調壓閥之皮膜爲2004年7月製造,已逾原廠建議使用期限,即使未予更換,亦應定期拆解檢查,確認是否硬化失效。惟均未注意此事,於2022年底,吳男原應安排委外合作公司執行年度檢查,因人力不足爲由未執行,亦未做其他維護措施。

吳男將此情報告林男、章男後,2人亦疏未注意,未要求其另行調派人力或親自維修,亦未協調內部資源處理,致2022年度係爭整壓站之關鍵設備全數未經 拆解維護。另吳男於2023年5月3日,依檢查計劃,進行半年1次之「減壓閥檢查」,卻仍依循往例,僅以目視與壓力測試,致未能即時發現調壓閥皮膜有硬化情形。

事發當天,該調壓閥皮膜因硬化失效 ,致瓦斯調壓閥出口壓力飆升至800mmH₂O,無法回降至正常預設 200mmH₂O,超出調壓系統可承受範圍。超壓遮斷閥另因不明原因關閉失效,在調壓異常情況下未能發揮阻斷天然氣之保護功能,致低壓網管壓力過大。泰和整壓站於同日8時8分,顯示供氣壓力過高,至同日8時14分起,陸續造成瓦斯用戶端因爐具、接頭、軟管鬆脫泄氣,接觸火源後引發爆炸火災之重大災害事故。

竹檢調查,本次事故導致21戶住宅受損,其中1戶住宅之屋內臥室、浴廁、客廳及廚房結構多處倒塌、剝落或燒燬,已喪失遮蔽使用功能而全損。其餘20戶住宅部分燒損或燻黑,同時致多人受有輕重傷害,其中陳姓少年受有全身2至3度燒傷、面積達體表面積91%重傷害(傷害部分,業經撤回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