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氣爆案10人交保 釀災原因曝:施工不慎弄破瓦斯主幹管
▲新光三越氣爆10人涉過失致死偵辦,檢初判原因,瓦斯主幹管線斷裂。(圖/記者白珈陽攝)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臺中新光三越氣爆案滿2個月,臺中地檢署昨(11)日傳喚新光三越、拆除作業包商等10名被告到案說明,復訊後依涉嫌過失致死等罪嫌偵辦,並諭知10萬元至6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而氣爆原因也終於曝光,檢方初步認定「因施工不慎,導致天然氣主幹管線斷裂、氣體外泄,遇電動工具作動火花」才發引燃溢露天然氣。
臺中地檢署昨天傳喚10名被告,包括裝潢拆除人員、室內裝修人員、中下游拆除承包業者、施工人員等10名被告、1名證人到案說明,其中有5人爲新光三越人員,包括臺北總店滑姓副理、臺中店莊姓經理,復訊後都是60萬元交保;總店吳姓幹部40萬元交保,臺中店呂姓、李姓幹部分別爲40萬元、30萬元交保。
另5人承包業者和工人,陳姓工頭30萬元交保,其餘4名工人分別爲10萬元至15萬元不等,10名被告均限制出境、出海。
檢方綜合調查所得事證,初步認定本案疑因施工不慎,導致天然氣主幹管線斷裂、氣體外泄蓄積,遇電動工具作動火花,引燃天然氣造成氣爆事故,案關人員涉犯過失致死、過失傷害、準失火等罪嫌疑重大,本案將持續進行各項偵查作爲,緊密排程調查取證,釐清責任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