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卡住...買家賠售但建商全身而退?專家喊話適度修法:應讓自住能換約

預售屋示意圖。記者郭政芬/攝影

現在預售屋真的很讓人頭痛!建商賣不掉,消費者也轉讓不了,然後又不斷有解約狀況發生。

買方卡在法規裡不能轉手、建商卻可以要求原價解約回收再重新賣高價,結果就是——消費者賠錢走人、建商全身而退。

竹北有位民衆,幾年前買了一坪42w的預售屋,行情漲到58w,結果擔心明年貸款成數不足,決定忍痛讓利賣給出ㄧ坪45w的新買家。後來聯繫建商說「現在規定不允許換約」,直接拒絕。

新竹也有類似的案例...這種制度一旦久了,有三個壞處:

爲什麼會這樣?

其實政府如果目的是防止投機炒作,制度可以不用綁這麼死。適度修法可以有中間值,例如:

不要防到變成「建商贏、消費者輸」,這樣先前的修法,或許就不會讓人覺得是在打炒房,會被外界質疑,是不是在幫忙建商出清餘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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