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盟提前解約 晶華將求償

晶華(2707)股東會上,市場關注,御盟決定提前與晶華解約,高雄晶英8月1日起將改掛萬豪招牌,對此,董事長潘思亮表示,對方單方面宣稱7月底要中止合作,但合約上並無此依據,若御盟於8月1日強行更換招牌,將涉及違約及商標權問題。

對於潘思亮說法,御盟酒店昨日發表三點聲明:一是依雙方合約,該公司或晶華任何一方均有權隨時單方終止合約;其次,雙方對於經營理念及飯店未來定位歧見日漸加大,御盟去年12月已委託律師發函通知晶華今年8月1日起終止雙方委託契約;三是御盟與新合作伙伴之合作關係是在終止與晶華飯店之契約後才展開。

高雄晶英國際行館的業主御盟集團今年4月中旬突然宣佈,與萬豪國際集團正式簽署品牌授權合約,並稱與晶華已提前解約,雙方有事前溝通。晶華表示,對方自行宣稱7月底終止合作,但合約上並無此依據,之間存在法律爭議,若對方於8月1日強行摘牌,將涉及違約及商標權問題,晶英的商標是合法懸掛。

潘思亮說,過去十年,因爲尊重、遵守跟高雄晶英的聯盟關係,婉拒了很多高雄非常好的案子,所以,對方違約,晶華一定會去要求賠償。他以婚姻關係比喻,「晶華還在婚姻的階段,不會去找小三,現在發生外遇,是他們的事情。」

外界關注晶華將如何求償?潘思亮說,合約有明文規定提前解約金,整體賠償金額將遠高於合約規定,包含過去因這個案子損失的所有收入,金額爲合約數倍。他希望御盟集團按照提前解約程序,晶華立場清楚,必須符合合約要件才能談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