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電難共生 光電業抗議養魚認定過嚴

太陽光電業者不滿漁電共生下方養魚認定採「定量」過苛,紛要求採「產銷履歷」認定即可。(本報資料照片)

爲衝刺太陽光電與離岸風電明年20GW與5.6GW目標,經濟部日前召開光電、風電兩場社會溝通會議。但會中太陽光電業者不滿漁電共生下方養魚認定採「定量」過苛,紛要求採「產銷履歷」認定即可,另外案場與民宅距離20公尺不可再拉長,否則案場建置太慢將難以達標。

經濟部日前邀請非政府組織(NGO)、養殖漁業團體、太陽光電產業公協會、地方漁會、環保團體與地方政府,舉辦太陽光電、離岸風電兩場社會溝通會前對焦會議。

在離岸風場建置上,能源署宣示,今年離岸風電累計設置可達4.7GW,2026年可抵達5.3GW。但一位能源專家說,這目標不但已延期,目標降到5.3GW,也與原本設定5.6GW有差距。

太陽光電由於目前設置進度僅15GW,離目標有不小距離,開發壓力相對更大。會場上業者針對「養殖事實查覈」及「鄰近社區影響」兩議題最有意見。目前主力漁電共生設定4.4GW,爲了避免「假養殖、真種電」,農業部對下方的養魚事實認定有嚴格規範,要求以近3年年報產量平均值7成判定,也就是「定量」。

中南部養殖漁業發展協會當天就不滿表示,靠海魚或好的養殖區,跟漁電共生魚塭養的不一樣,用平均養殖數據來判定不公平。太陽光電產業永續發展協會榮譽理事長蔡佳晉感嘆:「做漁電共生的會員通通都很辛苦!」

至於鄰近社區影響,爲了不讓光電案場離住宅太近,今年初能源署預告修改地面型光電設置審定原則,要求案場、升壓站與民宅距離退縮至少20公尺以上。蔡佳晉說,大家對20公尺多沒有意見,可是外界喊不斷拉長,甚至到500公尺,這當然不合理,看看日本對光電案場規範只有距住宅1.5公尺,要求不能再退縮。

他強調,目前太陽光電問題就是「審查慢」,要搞個3、4年,如果是漁電共生還要4到5年,這些不加快解決,光電建置目標就很難達成。

經濟部能源署表示,已把審查程序標準化,確保光電審查明確一致性。至於養魚標準與光電設置距離,會參考民間意見與相關部會再做溝通。離岸風場部分,會持續推動風場與漁業共存發展合作模式、強化人才培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