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廁防水失效漏慘樓下 判賠10萬
桃園市某公寓4樓因冷水管破損及主臥室浴廁地坪防水層失效,導致3樓房屋滲漏水受損,3樓周姓屋主提告4樓劉姓屋主,經桃園市土木技師公會鑑定爲真,桃園地方法院判劉姓屋主賠償樓下10萬5000元,可上訴。(賴佑維攝)
桃園市某公寓4樓因冷水管破損及主臥室浴廁地坪防水層失效,導致3樓房屋滲漏水受損,3樓周姓屋主提告4樓劉姓屋主,經桃園市土木技師公會鑑定爲真,桃園地方法院判劉姓屋主賠償樓下10萬5000元,可上訴。
周姓屋主提告,因4樓房屋冷水管破損及主臥室浴廁地坪防水層已無防水功能,導致3樓房屋因滲漏水受損。周姓屋主稱因爲樓上漏水,害自己客廳浴廁頂板水漬、潮溼,主臥室浴廁頂板潮溼、臥室頂板及牆面油漆剝落、水漬等漏水損害。
劉姓屋主則辯稱,4樓的冷水管、主臥室浴廁及客廳浴廁已修繕完畢,又房屋屋齡超過35年,3樓房屋受損可能是公共管線漏水,不應該自己全部負擔。
不過4樓房屋經桃園市土木技師公會鑑定,認4樓房屋主臥室冷水管破損及主臥室浴廁地坪防水層已無防水功能,致3樓房屋因而受損。法院也提到,劉姓屋主看到鑑定報告後已自行修繕,雖事後否認修繕的是自己房屋,但根據報價單地址、施作工項均符合公會建議,確認劉男已依照報告修繕完畢。
法院認爲,有鑑定報告,劉男也已經修好漏水問題,加上事前4樓房屋在浴廁加入綠色染劑進行淹水測試,冷水管加入藍色染劑,均可在3樓因水受損處發現相同顏色的染劑,可確認是因爲4樓沒有維護好自己的浴廁,導致3樓房屋受損,屬過失侵害原告的權利。至於劉姓屋主稱公共管線部分,因無法提出明確證明,認爲劉姓屋主依據周姓屋主提出清單,判決需賠償10萬5000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