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遭工程會禁標 邁達特遭處停權一年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金德。 聯合報系資料照
系統整合大廠邁達特(6112)因16年前一件政府標案,遭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認定違反《政府採購法》,遭處停權一年,並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邁達特表示,此停權處分僅對公司未來一年參與政府採購案權利產生影響,停權處分實質對業務影響有限,目前營運及財務一切正常。
邁達特公告,28日收受內政部移民署的「外網安全節能終端設備購置案(案號:981016)」採購申訴審議判斷書,移民署主張邁達特員工涉入辦理外網安全節能終端設備購置案採購案,有違反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6款規定。
邁達特表示,2024年10月1日收受內政部移民署函文後,依法辦理異議、申訴程序,28日收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判斷書駁回申訴。
邁達特強調,此停權處分對於公司其他民營業務、海外市場及轉投資業務並無影響,僅對未來一年參與政府採購案之權利產生影響,將加強民營業務拓展及大力發展海外市場與轉投資業務,以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
邁達特表示,公司並未遭刑事案件起訴或判決,該採購案爲2009年的標案,距今已有16年之久,屬前經營團隊時期之案件,且公司並非投標、得標或陪標廠商。
邁達特說明,114年5月28日收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判斷書,認爲邁達特因前員工涉入2009年之內政部移民署「外網安全節能終端設備購置案」標案,構成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6款之事由,駁回公司申訴,移民署予以停權一年,並刊登政府採購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