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嚴重攻擊傾向!臺南58歲兒弒母判刑20年 經鑑定「再犯可能性高」
臺南58歲許姓男子前年底涉持刀殺死79歲母親,他犯案後傳手機訊息給妹妹稱「媽媽不痛了」,5小時後在一處公墓落網,他稱不堪長期照顧年邁母親壓力,經鑑定有反社會人格,嚴重攻擊傾向且再犯可能性高,國民法官法庭認他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判處20年,可上訴。
臺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認爲,許男坦承犯行,並有大姊及妹妹的證詞,臺南市警局現場勘察採證報告、法醫師相驗解剖報告及DNA鑑定書等佐證,認他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且應依累犯加重其刑。
合議庭指出,許男手段兇殘,經鑑定有反社會人格,嚴重攻擊傾向,且素行不良,法律意識薄弱,再犯可能性高。且行兇後態度冷靜,行爲後選擇逃避責任,沒有立即產生悔意,且在有選擇的情況下犯罪。
合議庭表示,許男沒有經濟壓力,並非單獨且全日照顧者,卻因此造成姊妹心理重大創傷,天人永隔,家族成員仍然無法全然釋懷。
同時,合議庭也考量,許男承認犯罪,跟母親關係好,並非不孝之人,實際上照顧母親一年半,是主要照顧者,也獲得部分家人原諒。因母親中風及輕微失智,需花費心力長期陪同復健,且缺乏照顧的經驗與專業知識的情況下鑄成大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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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地院認爲,許男坦承犯行,並有大姊及妹妹的證詞,現場勘察採證報告、相驗解剖報告等佐證,認他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且應依累犯加重其刑,判刑20年。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