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填志願、繳費!只因「沒寄紙本卡」女兒沒校可讀 家長氣炸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新北教育局提供)

記者鄺鬱庭/綜合報導

「孩子不是落榜,是被制度傷害!」一名家長12日在臉書發文,憤怒控訴女兒明明高中應屆錄取,卻因爲一張「紙本志願卡未寄出」,在放榜當天榜單上竟不見名字,如今沒有學校可讀,讓她痛心不已。她強調一切流程都依規定完成,但因制度缺陷、學校指導疏漏,導致孩子努力白費,呼籲外界關注這起事件。

該名家長在貼文中指出,女兒從小學琴,術科與學科成績都達標,更親自上網填志願、完成繳費,系統也顯示成功送出。然而,放榜時卻沒有她女兒的名字,原因竟是「紙本志願卡沒有寄出」,系統便視爲未完成報名。「孩子拼術科拼到流淚,熬夜準備會考,每一分努力都擺在那裡,卻在行政流程中,被冷酷地一刀切掉。」

她忍不住質問孩子就讀的湖口高中國中部,「學校負責相關人員對升學流程熟識,但只有口頭告知而不負責」、「把責任歸給一個什麼都不懂的9年級生!」更直呼「我們還活在20年前嗎?孩子上網填完志願、繳費完成,系統也顯示作業成功,卻因爲『紙本沒寄』直接被視爲未完成報名?」

家長直呼,孩子拼術科拼到流淚、熬夜K書準備會考,「卻在這種行政流程裡,被冷酷地一刀切掉」,這不只是她女兒的損失,更是整個教育制度的荒謬與殘忍,「教育部、地方教育局、學校是否有清楚通知紙本的重要性?」並用hashtag強調「#網站流程是否有設下警示?」「#有提醒家長和考生『紙本未寄等於作廢』的明確警告?」「爲什麼一個學生該上的學校,會因爲一張紙,連申訴機會都沒有?!#學校應該負責!」

貼文引發討論,許多人也力挺家長,「既有『網路填寫志願』爲憑,且網路列印後即爲紙本,因此『漏寄志願卡紙本』就『不予受理報名』,實已嚴重違反比例原則、灼傷教育之價值」、「以前我申請入學繳交資料也沒有這麼嚴格,這太誇張了」、「太誇張了~令人超生氣!扯爆。」

另外,從家長貼出的申訴書可見,聯合分發委員會指出,案由爲學生參加114學年度北區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因未繳交「紙本志願登記表」,經委員會依簡章第59至60頁規定審查,以「郵戳爲憑,逾期不受理」爲原則,學生因未於期限內完成志願登記程序,「資格不符故不予分發」。家長提出申訴,請求予以受理。

接着,聯合分發委員會列出幾點討論事項,「一、本案經查,簡章第59頁明訂:『應於指定期限內繳交紙本志願登記表,以郵戳爲憑,逾期不予受理』,相關規定已於簡章及招生網站公告,並無爭議空間。」「二、該生未能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繳交紙本志願表,且無提供足以證明寄件時限內完成郵寄之相關證明資料,逾期屬實。」「三、經詢問湖口高中國中部,該校承辦單位以書面回覆已充分告知學生應注意事項。經查,該校另一名報考北區音樂聯招的學生,有依規定送件。經委員審議,申訴案所提理由不足以推翻原審決定,故不符重新受理之要件。」

最後,聯合分發委員會的決議爲「本會經討論一致決議:該生申訴案不成立,原不受理志願登記結果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