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串滅證疑慮 藍營臺中黨部書記長、總幹事收押理由曝

臺中地院今晚6點半依僞造文書、個資法等,裁定國民黨臺中市黨部書記長陳劍鋒、一組總幹事伍康龍均收押禁見。記者曾健祐/攝影

檢調追查全臺不實罷免連署案,臺中地檢署昨搜索國民黨臺中市黨部,以書記長陳劍鋒、一組總幹事伍康龍等涉擅以黨員名冊抄錄連署,依僞造文書、違反個資法及選罷法等聲押禁見;臺中地院認爲2人嫌疑重大、有串滅證之虞,考量其對選舉罷免制度危害,晚間裁定均羈押禁見。

臺中地院指出,伍康龍涉嫌僞造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處理個人資料,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僞造、假冒提議;陳劍鋒涉嫌僞造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處理個人資料,均嫌疑重大。

中院認爲,陳、伍都有事實足認具串供、滅證之虞,無從以具保或限制住居方式替代羈押,考量本件被害人數、其2人行爲對選舉罷免制度危害程度,依比例原則、權衡羈押對人身自由之限制與訴追犯罪國家法益,認有羈押必要,裁定5月3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中選會日前告發臺中市立委蔡其昌、何欣純、顏寬恆、黃健豪及廖偉翔等5人,因罷免提議案疑涉不法,臺中地檢調取罷免提議書分析比對,發現提議人名冊涉有僞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昨一早搜索國民黨臺中市黨部等8處,並就罷藍、罷綠雙方一共傳訊約談19人,將其中12人列被告。

罷綠部分,檢調將國民黨臺中市黨部書記長陳劍鋒、市黨部一組總幹事伍康龍、市黨部二組總幹事楊大緯,及太平區黨部執行長王忠輝、副執行長程翌全,大里區黨部執行長洪麗香及3名黨工列被告,其餘4人爲證人。

檢方復訊至今上午5點,研判藍營罷綠委人士有擅自將國民黨黨員名冊等,以擅自抄錄充當連署件數,涉嫌僞造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未經同意僞造、假冒提議等罪嫌,經當庭逮捕陳劍鋒、伍康龍聲押禁見,其餘交保、請回。

罷藍部分,檢方查出罷免顏寬恆、廖偉翔及黃健豪分別有3人、2人及1人,共6人涉案,均以通知方式傳喚,其中3人涉及使用死亡親人名義連署列被告,今晨訊後均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