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徵「除蟎師」得先買機器? 大學生打工竟背債15萬元

畢業季及暑假來臨,臺中市議員江和樹上午表示,最近接獲多位求職衍生的糾紛,一名20歲的陳姓大學生爲了打工,在網路上看了「除蟎師」廣告,面試聽說月收入至少有5、6萬元,卻被公司要求先買下一臺機器,因此背上15萬元的貸款。家人發現後認爲上當了,委請他處理,經他出面協調才解約,但仍付了5千多元,請民衆宜多注意這樣的求職陷阱。

江和樹上午說,許多公司利用年輕人涉世未深,以話術讓他們簽下和約,變相銷售貨物,有不實徵才的違法問題,他今年以來也已處理了4件類似案件,臺中市消保官也表示全國已有63件的這類消費糾紛,希望大家應注意。

據這名大學生說,他在社交軟體上看到徵「除蟎師」廣告,他去面試時,公司說這是業務性質的,沒有底薪,要幫忙推銷產品,但要任職一定要先買機器,可以貸款或全額支付,才能帶着機器去向客人展示,推銷給客人,以此賺取業績。

他說,對方說一個月最低可獲利5、6萬元,在他們那兒的業務員都有10萬以上獲利。他因此簽下貸款,產品本身售價12萬餘元,加上利息要15萬元,分48期支付。

江和樹說,這名大學生回家後因爲想找親友推銷,家人一問之下才知他已背下15萬元貸款,於是轉而找上江和樹求助。江親自帶着這名大學生前往公司理論,並表明自己的市議員身分。經協調,對方同意退貸,但因機器和儲水的水盤已經用過,因此得收取5千餘元,至於跟金融公司貸款衍生的手續費等5千多元則由公司吸收。

勞工局說,從初步資料顯示,此公司廣告是要徵才,但事實上卻是銷售貨物,有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不實徵才之嫌,可裁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這名大學生應徵後,公司是否有依法加保,都涉及勞工的權利,勞工局將進一步調查。

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亦指出,若是以「訪問交易」趁消費者思慮不周下銷售貨物,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在七日內退貨,且「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大學生簽下貸款購買吸塵器。圖/江和樹提供

大學生簽下貸款購買吸塵器。圖/江和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