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業達叛將竊密 遭判刑
英業達叛將竊密遭判刑,仁寶電腦也判罰20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跳槽到仁寶電腦的前英業達電腦事業羣全球營運事業處代理處長江穎範,英業達上海六廠測試二部前部長朱儁豪、桃園製造中心測試工程處測試一部前工程師吳忠輝,把伺服器相關營業秘密帶到仁寶,臺北地院21日依違反營業秘密法等罪判江2年6月、朱1年4月,吳則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仁寶電腦判罰金20萬元。
英業達提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部分,北院判決江、朱、吳分別賠償英業達公司320萬元、30萬元及10萬元,江、朱及仁寶公司應刪除這些營業秘密資料,且不得以任何方式保有、利用、修改,或泄漏、告知或交付第三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人知悉或利用。
判決指出,江穎範3人都是在英業達年資超過10年的前主管,具接觸生產高端伺服器等機密文件權限,且曾簽署英業達「全球員工行爲準則管理辦法」,負保密義務;2017年間3人先後跳槽至仁寶,被控將英業達的生產及預估出貨資料、產能、不良率、成本及報價分析、以及產線技術等營業秘密帶至仁寶。
北院審酌江穎範3人擅自泄漏英業達公司營業秘密或侵害該公司著作財產權,犯後都否認犯行,也未與英業達公司達成和解,將江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朱判刑1年4月,吳則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由於未見仁寶公司及其代表人或相關主管有明示、默認或唆使江穎範、朱儁豪實施侵害著作權行爲之事證,因此依照受僱人因執行業務犯著作權法之罪,判處仁寶公司罰金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