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臺漁船涉非法捕鯊 綠色和平批漁業署無作為
綠色和平上午前往漁業署舉行「臺漁船非法捕鯊 漁業署視而不見」記者會,會中由工作人員身着漁業署制服,佩戴眼罩手持「漁業署執法中」LED 燈牌的行動劇,諷刺政府沒有打開眼睛執法。記者黃義書/攝影
綠色和平上午前往漁業署舉行「臺漁船非法捕鯊;漁業署視而不見」記者會,呼籲行政院讓漁業重建國際聲譽。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黃馨儀表示,2024年8月,綠色和平船艦「彩虹勇士號」於北太平洋公海進行生態紀錄時,目擊4艘臺籍延繩釣漁船,在季節性禁漁區捕鯊,明顯違反漁船作業相關規定,即禁止漁船於每年6月1日至10月31日,在北緯 35 度以北、東經 165 度至 175 度間海域捕撈鯊魚。
黃馨儀表示,非法捕撈事件事發至今已逾半年未見漁業署有任何裁罰紀錄,不僅讓相關法規形同虛設,更暴露漁業署對遠洋漁船作業狀況的掌握度顯有不足。記者會現場以行動劇,由工作人員身着漁業署制服,佩戴眼罩,手持「漁業署執法中」LED 燈牌,諷刺政府沒有打開眼睛執法。
黃馨儀也提及,臺籍船長2024年6月駕駛琉球籍遠洋漁船在西北太平洋海域作業時,疑爲提高鯊魚捕獲量,指示外籍漁工非法獵捕二級保育類海豚,取其血塊做誘餌,藉由鯊魚嗅覺靈敏特性來吸引鯊魚上鉤,此案經加拿大聯邦漁業及海洋部(DFO)跨國通報。
對此黃馨儀提出三項建議,首先是系統性的檢核機制,從執法的流程是否有漏洞,進行通盤性的檢討。二、漁業署公開漁船監控系統VMS軌跡 (Vessel Monitoring System),幫助第三方監管機構,掌握漁船在公海上的即時動態資訊。三、推動100%的「電子觀察員」讓海上執法更沒有死角。最後,由黃馨儀代表綠色和平遞送陳情書,由漁業署遠洋漁業組長吳明峰代表接受。
綠色和平上午前往漁業署舉行「臺漁船非法捕鯊 漁業署視而不見」記者會。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黃馨儀(左)代表遞送陳情書,由漁業署遠洋漁業組長吳明峰(右)代表接受。記者黃義書/攝影
綠色和平上午前往漁業署舉行「臺漁船非法捕鯊 漁業署視而不見」記者會,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黃馨儀(右二)表示,2024年8月綠色和平船艦「彩虹勇士號」於北太平洋公海進行生態紀錄時,目擊4艘臺籍延繩釣漁船,在季節性禁漁區捕鯊,明顯違反漁船作業相關規定,即禁止漁船於每年6月1日至10月31日,在北緯 35 度以北、東經 165 度至 175 度間海域捕撈鯊魚。記者黃義書/攝影
綠色和平上午前往漁業署舉行「臺漁船非法捕鯊 漁業署視而不見」記者會,會中由工作人員身着漁業署制服,佩戴眼罩手持「漁業署執法中」LED 燈牌的行動劇,諷刺政府沒有打開眼睛執法。記者黃義書/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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