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上女網友!約泡溫泉說好「沾一下」竟反悔 碩士男被告下場曝
▲男子硬上女網友,遭判4年6月。(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劉人豪/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碩士男,約女網友到溫泉會館休息,女網友只同意他用生殖器沾一下下體,結果男子竟硬上,女子事後報警驗傷提告並出示錄音,基隆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男子期徒刑4年6月。
判決指出,蔡男2024年3月15日,在交友軟體認識一名女子,邀請她一同前往陽明山遊玩,隨後到休閒會館泡溫泉,蔡男違反女子意願發生性行爲。
女子表示,跟蔡男出來玩不是同意跟他發生性行爲,蔡男也回答他知道,只是想休息,所以才前往溫泉會館,不過進到房間後被摸胸部,明確告知只可以摸,不可以發生性行爲,但蔡男突然脫掉內褲說只會用生殖器沾一下下體,她有同意但明確表示不可以發生性行爲,沒想到蔡男硬上,等蔡男泡澡出來後她就打開錄音蒐證,搭捷運回家時想想還是報警,到醫院採驗後做筆錄,後來蔡男轉360元給她,她也不知道這金額怎麼來。
蔡男否認強制性交,稱女子都沒有拒絕,反而表現得很愉悅,後來還一起去洗澡一起離開,把她載到捷運站有轉帳計程車錢給她,但覺得雙方不適合,就封鎖她的IG,認爲是沒有依約定載她回家、封鎖IG讓她不開心,或她想要通過提告拿錢等原因誣陷。
法院審理時,根據錄音蔡男提到「剛剛不是說,就是說沾一下嗎」,女子則稱「一下?那就沾一下嗎?那就放進去好幾下?我就跟你說了不要」等,認爲蔡男趁機違反女子意願發生性行爲。
法院審酌,蔡男與女子僅爲初次見面網友,竟爲滿足一己性慾,違反女子意願,對其爲強制性交,蔡男始終否認犯行且未賠償,基隆地院依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