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棄土濫倒山谷 不法獲利3億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彭鬱清(見圖)指揮警方攜手環境部,在苗栗縣查獲非法棄土集團。(謝明俊攝)

苗栗地檢署指揮苗栗縣警局,攜手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在苗栗縣查獲苗栗近年最大非法棄土集團,25日宣佈偵結,依組織犯罪、廢棄物清理法等罪,起訴49人,並對罪刑重大者具體求刑有期徒刑2至8年以上,清查全案高達3億多元犯罪所得,查扣曳引車多達39部也創下紀錄。

昨天法務部次長黃世傑、檢察總長邢泰釗至苗檢見證全案偵結記者會,由承辦檢察官彭鬱清以系徵在地的客語簡介案情,檢、警、環共同宣誓保護清淨山林。

彭鬱清祖居苗栗縣銅鑼鄉,2019年調至苗檢服務,一直以保護祖居山林爲己志,2024年彭鬱清承辦指揮偵辦此案,前後花了1年時間完成偵結起訴,將幕後涉案的臺北市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商業同業公會王姓理事長等49人,依涉嫌違反組織犯罪、廢棄物清理法、僞造文書等多項罪名起訴。

檢方指出,去年3月間,苗栗地檢署接獲檢舉指稱後龍鎮龍港段一處山谷遭非法傾倒大量營建廢棄物,隨指派彭鬱清指揮偵辦,與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苗栗縣、彰化縣警局、調查局中機站等單位,執行7次大規模搜索,橫跨5縣市共34處地點,拘提、傳喚百餘人,15人經法院裁定羈押。

檢方調查發現,工地清運業者爲節省清運費用,將營建廢棄土交由大型車隊載運至非法地點棄置,再由土資場業者開立虛僞證明,形成龐大的環境犯罪產業鏈。

檢方清查,該廢土集團在苗栗縣內共有5處非法棄土場址,棄土量高達18萬立方米。估算該集團的犯罪所得約新臺幣3億元,已查扣不動產公告現值逾1.2億元、現金2400萬元,並促使協助清運業者自動繳回部分犯罪所得2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