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坡地濫建擋土牆 新北重罰
爲遏止新違規擋土牆產生,並促進山坡地合理使用與維護公共安全,新北市政府修正違反《水土保持法》相關規定。(新北市農業局提供/柯毓庭新北傳真)
爲遏止新違規擋土牆產生,並促進山坡地合理使用與維護公共安全,新北市政府修正違反《水土保持法》相關規定,自2025年5月19日起未經合法申請覈准即擅自興建的擋土牆,不得經相關技師簽證保留,若未拆除得連續裁罰,並同暫停土地2年的開發申請。
農業局表示,近年利用衛星影像變異點及空拍機等科技輔助,已查報多起山坡地違反《水土保持法》案件,就算是已結案的案件,仍會定期派員追蹤及巡視,且山坡地違規開發依《水土保持法》最重可開罰30萬元罰鍰,屆期未改正,按次分別處罰至改正爲止,如果違規致生水土流失,涉及刑責,最重可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農業局呼籲,民衆于山坡地開發請先經申請覈准後再進場施工,切勿以爲在山坡地違法開發使用沒人會發現而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民衆若有相關山坡地開發疑義,每週一、四上午9時至中午12時至農業局可洽新北市水土保持服務團免費諮詢服務,可於新北市農業局官網線上預約水土保持諮詢,服務團技師將於駐點時間提供電話諮詢服務。
農業局長諶錫輝表示,爲遏止山坡地違規開發持續擴大,針對山坡地大規模違規設置擋土牆案件,經多次連續裁罰及限期改善仍未依法改善者,第3次裁罰將並同暫停土地2年的開發申請,避免違法行爲持續擴大,以展現市府執法公權力,共同維護新北市山坡地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