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im.B騙徒越判越輕 被害人怒吼爆庭上還遭詐團律師罵「貪、笨」
臺灣金隆科技經營的不動產借貸媒合平臺「im.B」遭爆吸金詐騙,超過5千名民衆共遭騙25億元,事後投資人也發現債權超過9成都是假的,臺灣高等法院今依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洗錢罪判主嫌曾耀鋒16年徒刑,較一審16年6月低,沒收金額更從71億2535萬減爲35億2649萬元。到場聽判的被害人怒罵。
被害人林家輝表示,不僅主嫌刑度減少,而許多洗錢共犯、業務都判緩刑,不用進去關,被害人只想問「這就是臺灣對於詐騙犯的保護?司法對詐騙的無恥寬大?」
林家輝說,詐團騙了錢,拍拍屁股說「沒有錢、不是我乾的」,司法給的結果如何令人相信?被害人也想打民事訴訟,林家輝說被要求繳交裁判費,但大家都傾家蕩產,到底還要付多少錢才能討回公道?
林家輝說,曾耀鋒在民事庭上用假債權騙和解,竟有詐騙集團囂張說「我們已經把錢花掉了」,卻還想騙他們和解。
最令被害人無法接受的,是詐騙集團還可以請律師,在民事庭上以各種拖延手段對付被害人,讓被害人疲於奔命,無法正常生活。
林說,「銀行法」保護詐騙案,至今沒人拿回一分錢,司法究竟如何還他們公道?他說,每次出庭就是被詐團律師冷嘲熱諷,「不就是說我們貪、我們笨」,還要他們舉證,被害人得到處找證據「滿足他們」,生活更加困難。
被害人們說,許多人只能放棄,但這隻會讓詐騙集團更加猖狂,臺灣法律在刑事訴訟上往加害人方傾斜,騙子服刑完就不處理債務,被害人根本求償無門;他們主張主謀若是通緝犯,就應處以重刑,並「強制工作至還完債務」。
臺灣金隆科技經營的不動產借貸媒合平臺「im.B」吸金詐騙,實際負責人曾耀鋒(左)經遭臺灣高等法院判刑16年,併科罰金240萬元,沒收不法所得35億2649萬8082元。記者王宏舜/攝影
曾耀鋒的女友張淑芬(左)今被臺灣高等法院判11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140萬元,兩人犯罪所得35億2千餘元沒收。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