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租屋補助起爭執!房客傳訊「小心變凶宅」嚇房東 下場慘了
房客傳訊息威脅房東。(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高雄一名女子小靜(化名)爲租屋族,因欲辦理「租屋補助」與女房東及其配偶產生爭執,憤怒下竟傳送恐嚇訊息,揚言「準備你的房子成爲凶宅!」等,房東夫婦嚇得趕緊報警。高雄地院一審,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共兩罪,各處拘役50日,應執行拘役80日;小靜不服上訴,遭高等法院駁回,但可緩刑3年。
據判決書內容,小靜2023年11月8日晚間7時許,傳訊息給女房東表示,「你今天沒有給我答案,你準備你的房子成爲凶宅,你不怕你就不要已讀,你準備報警、準備布袋,裝屍體,我不是跟你開玩笑……。」隔日又傳訊給女房東的老公,「12月你要小心你的房子、我有憂慮症你等12月底就知道如何成爲凶宅;12月就是凶宅,11月會的話也有可能……。」房東夫妻嚇到立刻報警。
小靜坦承以上行爲,但矢口否認有恐嚇危害安全的意圖,辯稱自己本就容易情緒不穩定,傳送這些訊息只是想讓女房東繼續跟我籤租約及配合辦理租屋補助,並非真的要在房裡自盡,「女房東拿走我的租賃契約書,也不讓我申請租屋補助,我傳凶宅等字眼,是因爲跟對方好好講不聽,情緒上來纔會這樣。」
法院審酌,考量小靜犯行手段及所生法益損害程度,她個人經濟、身心、疾病與生活狀況,且無前科,最終依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共兩罪,各處拘役50日,應執行拘役80日,可易科罰金。
對此判決,小靜提出上訴,主張自己的目的僅是取回租賃契約書,並無恐嚇房東夫婦的意思,且自身因長期罹患憂鬱症領有重大傷病卡,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爲才犯下本案,希望能酌減其刑。高等法院認爲,小靜在警訊中行爲、思緒清晰正常,對自身行爲有相當的認識與支配能力,駁回其上訴請求,得緩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