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國土法 苗栗推11鄉村規畫
苗栗縣政府從2021年度起度陸續啓動西湖鄉、卓蘭鎮、後龍鎮、苑裡鎮、竹南鎮、銅鑼鄉及三義鄉等7鄉鎮之鄉村地區整體規畫案,並於2024年接力啓動南莊鄉、大湖鄉、苗栗市及通霄鎮的鄉村地區整體規畫,以循序漸進地推動苗栗各鄉村地區的規畫作業。(謝明俊攝)
因應國土計劃法上路,苗栗縣政府從2021年度起陸續啓動西湖鄉等7鄉鎮的鄉村地區整體規畫案,如苑裡優先以苑裡交流道周邊82公頃當發展腹地,去年接力啓動南莊鄉、大湖鄉、苗栗市及通霄鎮的鄉村地區整體規畫,以循序漸進地推動苗栗各鄉村地區的規畫作業。
工商發展處指出,在11個鄉鎮市中,西湖鄉已至總結報告階段,卓蘭鎮、後龍鎮、苑裡鎮、竹南鎮、銅鑼鄉及三義鄉爲期末審查階段,至於南莊鄉、大湖鄉、苗栗市及通霄鎮則進入期初工作計劃書審查階段。
工商發展處長詹彩蘋指出,以「苑裡鎮鄉村地區整體規畫案」爲例,考量苑裡鎮、大甲區以幼獅工業區當產業引擎,未來將持續帶動上、下游產業需求,另爲解決既有未符合工業土地使用管制區位的面積,應指認產業未來發展地區,並優先以苑裡交流道周邊當發展腹地。
工商發展處並考量交通區位、產業連結,建議於國道3號苑裡交流道周邊,指認產業未來發展地區開發利用區位,計劃面積約82公頃,並有部分當苑裡農產品冷鏈物流園區計劃的發展腹地,計劃面積約2.2公頃,以協助在地農產升級,並增設有機米專屬設備,健全農產供銷環境。
後續待覈定爲國家重大建設或具有明確可行性的規畫內容或計劃後,再行變更苗栗縣國土計劃及國土功能分區繪製等法定程序作業,於符合全國國土計劃規定畫設條件下,調整爲適當功能分區。
工商發展處強調,透過各規畫案盤點鄉鎮市既有資源,提出發展課題,研擬空間發展策略及土地利用綱要計劃,從生活、生產、生態等面向,協助環境改善、協調產業需求並維護生態景觀,以形塑鄉村地區特色風貌,後續將因地制宜進行土地使用管制,以符合地方使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