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鄉村整體規劃全面啓動!11鄉鎮迎來新契機

苗栗縣政府從2021年度起度陸續啓動西湖鄉、卓蘭鎮、後龍鎮、苑裡鎮、竹南鎮、銅鑼鄉及三義鄉等7鄉鎮之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案。(謝明俊攝)

爲改善鄉村地區公共設施、居住、產業等發展問題,內政部於2018年4月30日公告實施的全國國土計劃,將「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作爲國土空間發展的重要策略。苗栗縣政府從2021年度起度陸續啓動西湖鄉、卓蘭鎮、後龍鎮、苑裡鎮、竹南鎮、銅鑼鄉及三義鄉等7鄉鎮之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案,並於2024年接力啓動南莊鄉、大湖鄉、苗栗市及通霄鎮的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以循序漸進地推動本縣各鄉村地區的規劃作業。

工商發展處指出,在11個鄉鎮市中,西湖鄉已至總結報告階段,卓蘭鎮、後龍鎮、苑裡鎮、竹南鎮、銅鑼鄉及三義鄉爲期末審查階段,至於南莊鄉、大湖鄉、苗栗市及通霄鎮則進入期初工作計劃書審查階段。

工商處長詹彩蘋指出,以「苑裡鎮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案」爲例,考量苑裡鎮、大甲區以幼獅工業區做爲產業引擎,未來將持續帶動上、下游產業需求,另爲解決既有未符合工業土地使用管制區位的面積,應指認產業未來發展地區,並優先以苑裡交流道周邊作爲發展腹地。

工商處並考量交通區位、產業連結,建議於國道3號苑裡交流道周邊,指認產業未來發展地區開發利用區位,計劃面積約82公頃,並有部份供作苑裡農產品冷鏈物流園區計劃的發展腹地,計劃面積約2.2公頃,以協助在地農產升級,並增設有機米專屬設備,健全農產供銷環境。後續待覈定爲國家重大建設或具有明確具可行性的規劃內容或計劃後,再行變更苗栗縣國土計劃及國土功能分區繪製等法定程序作業,得於符合全國國土計劃規定劃設條件下,調整爲適當功能分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