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國定假增4天 臺大研議第17周「課程結束後」開放師生補課

總統府日前公佈「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新增4天國定假日,臺大研議於114學年第一學期行事曆期末後新增一週,以利教師用於補課。本報資料照片

國立臺灣大學今舉行113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校務會議,總統府日前公佈「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新增4天國定假日。對此,臺大研議於114學年第一學期行事曆期末後新增一週,以利教師用於補課。

總統府公佈「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新增4天國定假日,包括今年下半年教師節、臺灣光復節、行憲紀念日等恢復放假,但新增假期,恐影響大學已排定的行事曆,讓部分已規畫的課程受影響。

臺大註冊組主任李宏森表示,研議在行事曆上註明,若課程遇國定假日放假日,課程有補課需求者,教師可與學生商議後於周間補課,或於上課結束後的隔週進行彈性上課,並可採用同步與非同步的方式進行。學校也提供配套措施,如開放教師於系統上登記於第17周借用教室,屆時臺大系統3校會同步實施。

李宏森也說,若教師選擇在第17周、課程結束後補課,則可能影響到學生的學習規畫,因此建議教師要在課堂大綱上先註明,以利學生因應和準備。

電資學院校務會議代表吳瑞北則表示,之前向教務處提了3個方案但都不被採認。學校提出的方案,是把補課責任推給教師和學生,要教師去跟學生溝通,是否要考完期末考後再回來上課,且誰又要負責借教室。

吳瑞北也說,週一跟週五有兩倍機會比其他日子多放假,但沒有人說學期一定要週一開學,也能參考週五開學,至當學期的週五結束。

工學院校務會議代表謝尚賢則建議,學校可以明定,現在學期都爲16周,若碰到放假,教師可以自行彈性處理。學校也能明定第17周就是補課周,由學校行政直接把教室先排妥,但師生要不要補課可自行討論,能免去其他行政流程。

由於校內教師仍有不同意見,臺大校長陳文章決議,會將該案提到下週行政會議,讓各院院長再行討論才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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