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錫悅難特赦 李在明官司6/18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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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總統大選終於落幕,確定由共同民主黨候選人李在明勝選,而其選前放話,若韓國前總統尹錫悅因內亂罪被判終身監禁,不應得到特赦,似乎揭示未來尹錫悅將步上多位韓國前總統後塵,面臨一系列政治追殺;然而李在明過去所涉違反《公職選舉法》將在18日重審,若其被定罪,將觸發同法的當選無效條款,韓國去年以來政治風波似尚未完全落幕。

尹錫悅因戒嚴案被彈劾下臺,目前面臨內亂罪審判。李在明選前就曾放話,將對尹錫悅展開特別檢察官調查,若尹錫悅最終因內亂罪被判處終身監禁,也不應該得到赦免,強調內亂主謀的唯一懲罰就是終身監禁。

李在明也提到,過去全斗煥和盧泰愚都被赦免,使尹錫悅認爲他能獲得特赦,因此給了尹錫悅發動內亂的勇氣。如果尹錫悅被定罪,且永遠不能出獄,以後就不會有總統敢發動內亂。外媒直指,李在明如此發言不只是對尹錫悅的個人清算,更在迴應韓國國內對前政府濫權的強烈不滿。不過李在明選後卻稱,要通過建立國家團結來緩解政治分裂問題,不搞政治清算。

外媒指出,在李在明之前的所有韓國總統,都曾試圖以「清算錯誤」的名義調查前任總統,加強自身政治控制,造成政治報復的惡性循環。自1980年以來的9位總統中,有6位面臨嚴厲的政治報復。

不過李在明也涉及多項違法與醜聞指控,包含2004年的酒駕事件、2010年代後期與親屬的爭端以及2018年受到婚外情指控。李在明也在2018年被控違反《公職選舉法》中「爲當選而散佈虛假事實」規定,其前後歷經數次攻防,檢方於2024年提起重審,而法院則排定18日召開重審公判。

國民力量黨緊急對策委員長暨臨時領導人金龍泰3日指出,若法院判決有罪,並處以100萬韓元罰金,將觸發《公職選舉法》規定的當選無效條款,韓國可能在2個月內重啓總統選舉。目前本案應繼續訴訟程序亦或推遲至李在明5年任期結束後再進行已引發爭論,有保守派認爲,李在明以選舉爲擋箭牌,逃避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