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狼大白天推懷孕6月婦摔水溝「拿菜刀逼性侵」 重判6年8月
▲女子受辱示意圖。(圖,非本案當事人/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張姓男子(60歲)去年7月間搭公車時見到一名懷有6個月身孕的孕婦,竟色心大起,跟着女子下車後,一路尾隨到某處偏僻橋下,趁機將孕婦推倒摔進水溝,並拿出菜刀脅迫孕婦性侵得逞,過程中路人經過發現制止,並報警逮捕張男,法院審理後,依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罪,重判張男有期徒刑6年8月。
判決指出,張男和這名孕婦並不相識,去年7月10日下午14時許,張男在公車上見到她,就鎖定爲作案目標,張男跟着婦人在大樹區一處公車站下車後,就一路尾隨,孕婦雖察覺有異,想要擺脫卻沒有成功。
當兩人走到一處偏僻橋下時,張男突然將孕婦推倒摔進水溝,並隨即掏出隨身攜帶的菜刀,抵住她頸部強壓在地上,並脫下孕婦衣褲指侵得逞,張男原本有意進一步性侵,剛好有一對夫妻經過,大聲喝叱,張男嚇得丟下菜刀落跑,警方隨後獲報趕到,也隨即在附近逮捕張男,以準現行犯將他送辦。
張男到案坦承犯行,法院審理時,法官根據醫院鑑定張雖因腦功能障礙,達輕度障礙程度,但理解力尚可且定向感佳,因此評估他辨識其行爲違法能力無明顯缺損,並審酌張有妨害性自主等多項前科,依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罪判處徒刑6年8月,執行完畢後令入相當處所監護5年,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