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口角紛爭一刀刺死對方 新竹男以500萬和解判5年4月
新竹鄭姓男子在2023年12月凌晨與人發生口角爭執,鄭男持彈簧刀朝朱男的左胸部刺入,傷及心臟、肺臟導致死亡,鄭男透過電話向警方自首,並賠償家屬500萬元和解,新竹地院依殺人罪將他判刑5年4月。
法官調查,鄭男在2023年12月8日凌晨4點,在鐵皮屋側門外空地處,與朱男、張男等起爭執,鄭男隨後持長10公分的彈簧刀朝朱男左胸及手臂刺入,造成朱男左前胸5公分傷口、左上肢3公分撕裂傷,緊急送往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急救,然因左肺、心臟傷遭銳器刺入深度近10公分,導致大量出血而死亡。
警方獲報到現場並調閱現場監視器,尚未知悉行爲人身分前,鄭男在當天7點透過友人致電向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偵查隊,表示願到案說明,當天早上8點半出面自首。
法官審酌被告與朱男因口角爭執而爆發肢體衝突,進而殺人犯行,造成被害人生命無端逝去,天人永隔,被害人家屬遽失天倫,白髮人送黑髮人必哀傷逾恆,承受之傷痛無可言喻。
鄭男與朱男素不相識,無何怨隙,僅因和朱男、張男等人發生口角糾紛,進而引發肢體衝突,鄭男以隨身攜帶的彈簧刀向朱男胸部及手臂等處刺入,導致朱男傷重不治,事後鄭男與朱男家屬達成和解,最後法官依殺人罪將他判刑5年4月。
新竹地方法院。圖/本報系資料照